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决策部署,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扎实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3月31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能源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共1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若干措施》。
文章来源: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官方网站